大足县质监局关于2008年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公告
按照《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工作的通知》(渝质监发[2007]305号)要求,现将我县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检范围:
凡2007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质监局窗口办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均属年检范围。
二、年检时间:
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
三、材料要求:
1.全套代码证原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副本IC卡);
2.依法成立(登记)的合法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工会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及其他证明组织机构合法地位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 年检地点: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质监局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
五、 注意事项:
凡属年检范围的组织机构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年检的,将由大足县质监局按照《重庆市统一代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