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十要十不准”行为规范
1.要遵守作息时间,严格请假制度;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离岗旷工。
2.要遵守工作纪律,维护工作秩序;不准聚堆聊天,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
3.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不准上班时间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
4.要精神饱满工作,行为举止得体;不准上班时间打瞌睡,行为举止粗俗。
5.要微笑服务群众,文明礼貌用语;不准冷落刁难群众,用语有失礼节。
6.要自觉遵纪守法,秉公待人办事;不准吃拿卡要,接受服务群众的礼物和宴请。
7.要遵守厅内秩序,树立良好形象;不准厅内吸烟,工作日中午喝酒。
8.要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办结;不准实行暗箱操作,拖延过期办结。
9.要认真准确答疑,一次告知群众;不准推诿敷衍塞责,造成群众不便。
10.要讲究环境卫生,保持桌面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物,桌面杂乱无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