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制度
一、中心全体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安全保卫责任感。
二、中心整体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安人员负责,日常安全防范工作人人有责。
三、中心保安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维护中心正常工作秩序、保卫中心安全的重要责任。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督促、检查和解决安全方面的问题。
四、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遇重大应急突发事件或发现有重大应急突发事件的苗头,应采取制止措施,必要时应及时向中心管委会或公安部门报告。
五、各窗口、各科室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空调、大屏幕显示屏、触摸屏及办公设施电源,杜绝各类事故隐患。
六、重要资料和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以防失窃。收费处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防失盗。
七、中心的公共物品,不能带出中心。窗口的办公设备必须完善手续后,才能带出中心。
八、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台内,不得擅自动用窗口的办公设施,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九、下班时间和节假日,中心工作人员不允许进入大厅,若有加班等任务,须书面报请值班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
十、要切实加强对服务对象“文明办证”意识的宣传教育,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共同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