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规范与标准
一、中心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1.归档范围: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各类文件,中心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材料,中心的文件、会议记录、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资料、照片、音像材料和计算机资料,中心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字材料,中心干部档案、干部花名册、干部奖惩及调动等有关文字材料等都属于中心归档资料。
2.档案保管:要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严禁查卷人吸烟,严禁查卷人员损坏,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认真贯彻《保密法》,严格按《保密法》要求开展档案工作,掌握工作中各个环节,避免发生泄密事故。
二、窗口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1.归档范围:与窗口工作业务有关的各项政策文件,中心下发各窗口的文件,中心有关会议纪要,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窗口已办结或正在办理的各类事项资料等都属于窗口归档资料。
2.档案利用:窗口档案由各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和管理。本窗口工作人员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其他窗口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须经本窗口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借阅人员要遵守保密法规,严禁将档案的内容向无关人员透露。
3.档案保管:档案经整理后,每天必须存放在窗口档案柜中妥善保管,并定期移交本单位整理归档。